個資蒐集同意聲明

為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,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並依進行蒐集前之告知:
一、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及用途:
目的在於進行活動辦理之相關行政作業,主辦單位並將利用您所提供之Email及聯絡電話通知您活動之相關訊息。

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
1. 查詢或請求閱覽
2. 身分證字號
3. 聯絡電話
4. 電子郵件信箱
5. 現職單位/職稱
6. 主辦單位因活動需求所需收集之資料,由主辦單位另訂之。


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:
1. 期間:您註冊帳號/網路報名之日起,至活動結束後一年為止(2025年)。期間由主辦單位保存您的個人資料,以作為活動執行、通知等活動相關事項之用。
2. 地區: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活動主辦單位提供服務之地區
3. 對象:透過網路報名系統之使用者


四、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,報名者對個人資料於保存期限內得行使以下權利:
1. 查詢或請求閱覽
2. 請求製給複製本
3. 請求補充或更正
4.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
5. 請求刪除,惟因主辦單位執行業務所必須時,不在此限。若您行使上述權利,而影響權益時,主辦單位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

五、提醒:
您可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,若其提供之資料不足或有誤時,將可能導致無法成功註冊及報名活動。
若有任何疑問您可電洽本專案計畫執行辦公室聯絡窗口02-28809022。